摘要: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昨天,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嘉兴科技城(大桥)分队将三张的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大额罚单送达至当事人。据悉,其中一张20万元罚单是目前全区自《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罚款的最高金额,三张罚单的合计金额共达37.9...
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昨天,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嘉兴科技城(大桥)分队将三张的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大额罚单送达至当事人。据悉,其中一张20万元罚单是目前全区自《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罚款的最高金额,三张罚单的合计金额共达37.9万元。
今年的6月13日,嘉兴科技城(大桥镇)分队接到市民举报,在大桥镇晨光路风雅熹园东侧空地出现大面积建筑渣土,将原本平坦的空地堆成了一座小山包。接到举报后,执法队员立即到现场查看。经测量评估,建筑垃圾共计4033余方,合计约219车的运载量。
经过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事发地由于是一处“断头路”,处在监控盲区,给获取线索增加了难度。为此,科技城(大桥)分队组建蹲点小组,24小时蹲守侦查。终于在第三天发现了来倾倒渣土的绿色渣土车,被当场查获。根据司机的供述,他是某单位的员工,这次偷倒是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的。
掌握线索后,执法队员通过小区视频监控系统、智慧城管平台等智能系统,查清了车辆、驾驶员以及企业的信息,并顺藤摸瓜追查到两家违法偷倒企业和一名收取“卸土费”的当事人,三方分别是嘉兴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嘉兴某建设有限公司和薛某。
原来,这两家不同的公司都是在薛某的“协助”下,将建筑垃圾偷倒在了这一块空地上。两家公司为节省费用,在未办理相关文件或取得审批许可的情况下,将渣土倾倒在事发区域,并向薛某支付卸土费用。
根据《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沿途丢弃或者随意倾倒建设工程垃圾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此,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倾倒渣土数量,对嘉兴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和浙江嘉兴某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6万元整和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的处罚。此外,《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为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提供条件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执法部门对收取“卸土费”的当事人薛某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9万元整,并没收违法所得4.29万元整。
据悉,自《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出台以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严管重罚,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和源头追究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建筑垃圾领域违法行为,尤其是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数字(智慧)城管及各类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非现场监控力度,依法追查违法运输源头。从今年6月至今,南湖区共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行为84起,涉及罚款金额65.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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